项目编号 | B3206910318000101 | 项目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区域供水平海线通州湾支线新建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910318000101007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区域供水平海线通州湾支线调蓄增压泵站采购及安装项目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 |
通州湾示范区区域供水平海线通州湾支线调蓄增压泵站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通州湾示范区区域供水平海线通州湾支线新建工程已由通州湾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受建设单位委托,代建单位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调蓄增压泵站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通州湾示范区区域供水平海线通州湾支线调蓄增压泵站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蓄容积为5000m3,泵站进水管道总长约150m,管径为DN500,出水管道总长约134m,管径为DN450。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通海大道与G328交叉口东北侧,具体位置详见图纸。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总工期:60日历天,货到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施工图所示调蓄增压泵站(含相关配套)的二次深化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售后服务等,详见货物需求。
2.5项目规模:合同估算价849万元。
2.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泵站(或成套给水设备)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注:同一制造商只能自身投标或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如出现制造商同时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或同一制造商对两家(或以上)投标代理商授权进行本项目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所投供水设备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
3.6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调蓄泵站供货(包含单个容积不低于500m3的不锈钢圆柱形水箱)(或采购安装)项目。
证明材料提供要求:提供合同。若合同中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则须另外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图纸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7 所投品牌水泵必须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颁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8所投设备中的泵房和圆柱形水箱强度满足要求。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的情况。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6月27日10时00分
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9、特别提醒
(1)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进行开标。
(3)根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人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政务中心506室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513-69892715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联系人:周璟、吕俊峰
联系电话:周璟(15162871549)、吕俊峰(18550663166)
2025年6月17日
附件: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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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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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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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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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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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资格 |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泵站(或成套给水设备)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
证明材料: ①若为制造商投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厂房及相关设备的证明材料(厂房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协议,相关生产设备提供购置发票及照片); ②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商及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制造商厂房及相关设备的证明材料(厂房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协议,相关生产设备提供购置发票及照片)、制造商对其在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
投标人所投供水设备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 |
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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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调蓄泵站供货(包含单个容积不低于500m3的不锈钢圆柱形水箱)(或采购安装)项目。 |
证明材料提供要求:提供合同。若合同中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则须另外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图纸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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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认证 |
所投品牌水泵必须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颁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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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强度 |
所投设备中的泵房和圆柱形水箱强度满足要求。 |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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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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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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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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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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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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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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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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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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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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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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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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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详细 评审 |
投标报价(100分) |
1、评标基准价: (1)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无效报价、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4)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计算报价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6分,每下浮 1%扣0.4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注:若非制造商的供应商中标,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未按要求提供授权书的视为放弃中标处理,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