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3206120307000447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校园安全提升工程施工 |
标段编号 | A3206120307000447001003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校园安全提升工程三标段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校园安全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校园安全提升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以通数据投审〔2025〕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校舍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中专、金沙中学、实验幼儿园、金洲幼儿园、银河小学、张謇学校、四安中学、平潮小学、刘桥中学、新坝小学、新坝初中、西亭初中、兴仁中学、运盐河小学、杨港初中、二甲中学、袁灶初中及川港中学、高新区小学、金郊初中、金沙小学及新联中学。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289.43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275万元;二标段约269万元;三标段约245万元;四标段约274万元;五标段约223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标段,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发包人确认)开工报告为准。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本项目分五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高新区小学;
二标段:通州中专、金沙中学、实验幼儿园、金洲幼儿园、银河小学及张謇学校;
三标段:四安中学、平潮小学、刘桥中学、新坝小学及新坝初中;
四标段:西亭初中、兴仁中学、运盐河小学、杨港初中、二甲中学、袁灶初中及川港中学;
五标段(电力工程):金郊初中、金沙小学、高新区小学、新联中学及西亭初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五标段: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五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五标段: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工程免收中标服务费。
(5)特别提醒: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所有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上岗。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企业与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处理,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校舍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通海路56号 |
地 址: |
通州区金通路7号 |
联系人: |
谢先生 |
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 话: |
13862821913 |
电 话: |
138628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