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3206230340000373 | 项目名称 | 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230340000373007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更新工程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 |
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更新工程除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更新工程除臭设备采购项目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承包人为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更新工程除臭设备采购项目,包含设备供货、运输(包括卸货、二次搬运、现场保管)、设备整合和验收、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甲方需求等全部内容,造价约275.8万元。南环路排水泵站、东环路排水泵站、友谊路排水泵站、丁鹏桥排水泵站、人民桥排水泵站共5个泵站增设除臭设施。具体详见图纸及货物清单。
2.2交货地点:如东县。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接到招标人供货指令后45日历天内供货及设备整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申请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除臭设备代理商或制造商,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注:①专项授权书必须加盖制造商红色公章;②专项授权书上必须体现品牌及设备名称;③同一品牌、同一设备只接受一家单位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9 月 26 日/午/时/分至2025年 10 月 27 日上午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10 月 27 日上午9时/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 0513-81908818。
10.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已启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招投标项目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等人员信息必须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审核,否则不予认可。
5、主体信息库登录路径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使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
6、各方主体需及时进行全省统一主体库注册,主体库切换过渡期间,请各投标人或竞买人(含自然人)认真阅读并严格响应最新的招标(出让)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要求,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
联 系 人:顾长晶、於小娟
电 话:15862861282、1780506004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
联 系 人:高伟
电 话:18862783422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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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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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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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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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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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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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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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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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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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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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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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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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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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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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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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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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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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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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权利 |
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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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及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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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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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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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评审:55分 2.技术响应:20分 3 商务响应: 5分 4.类似业绩:5分 5.售后服务:5 分 6.供货方案:10 分 注: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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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标评审办法为: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系统中随机抽取。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 55 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3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0.45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备注: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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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技术响应 |
1、 配置的合理性(15 分) 根据所投设备的性能指标、技术参数及现场情况进行配置,由评委在9-15分之间独立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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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物规格及服务(5分) 1)根据所投设备的质量、材质情况,由评委在1-2分之间独立评分。 2)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使用寿命、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及安全性,由评委在1-2分之间独立评分。 3)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操作方便性、易保养易维护性,由评委在0-1分之间独立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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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商务响应 |
付款方式(2分) |
付款方式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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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2分) |
交货期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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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1分) |
质保期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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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
类似业绩 |
根据投标人或生产企业的承担过类似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除臭设备供货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得1 分,本项最高得 5分。 ①业绩时效:自2020 年1月1日起(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所提供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中不体现签订日期,则该业绩无效。合同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业绩要素:合同中须同时体现除臭设备的供货。金额以合同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①合同原件扫描件+②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或①合同原件扫描件+②用户使用合格评价材料原件扫描件或①合同原件扫描件+②相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若上述材料提供不全则不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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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
售后服务 |
1 售后响应时间(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承诺服务响应时间,响应时间在12小时之内的得2分,响应时间在12-24小时之间的得1分,超过24小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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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售后服务方案(3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和机构等情况,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养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对售后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售后人员安排是否合理等进行评价,0~3分内评定,满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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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
供货方案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能力、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运输装卸方案、合理化建议、应急供货能力等进行评价。 1)供货组织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组织实施方案、调试方案,由评委在0-3分之间独立评价。 2)运输装卸方案:根据投标人的具体运输装卸实施方案,拟投入的车辆、机械设备等配备情况、预案是否完善等情况,由评委在0-3分之间独立评价。 3)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工艺理解和合理化建议,由评委在0-2分之间独立评价。 4)应急供货能力:在招标人急需供货的情况下或环保等因素影响供货的情况下,投标人对此是否具备应急供货的能力以及具体的处理措施、方案,是否具有实质性的承诺等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独立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