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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3206910318000009 | 项目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S3206910318000009001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工程类型 |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东余村;
2.1.2建设规模:实施面积约1200亩,主要内容包括灌溉泵站、管道灌溉、机耕路、涵闸、田块整治、清淤疏浚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
①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全省统一主体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完)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0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0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号楼13层 |
联系人 |
刘海东 |
联系人 |
周婧 |
电 话 |
13813757540 |
电 话 |
18851414160 |
2025 年 07月 01 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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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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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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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全部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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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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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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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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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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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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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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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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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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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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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 ①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全省统一主体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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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提供资料: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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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完)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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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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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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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动态考评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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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投标保证金缴纳扫描复印件或者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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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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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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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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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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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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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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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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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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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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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0分;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27分; 投标人业绩: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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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 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招标控制价; α—T 的调整系统,取值为:82%; β—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0%、65%、70%,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 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高于招标控制价82%和低于招标控制价74%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 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 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②有效标≤5时,B为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 术平均值;③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招标控制价的74%,则B按招标控制价的74%计 算。 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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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70分) |
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70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 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评分计算过程中的评标基准价、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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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施工组织设计(27分)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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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方案与 措施 |
12 |
1.施工现场布置合理得2分; 2.临时工程布置合理得2分; 3.各项目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8分; 每项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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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进 度保证措施 |
8 |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3分; 2.安保机构健全,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3分; 3.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得2分; 每项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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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置计划 |
4 |
1.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得2分; 2.施工设备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得 1分; 3.劳动力配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得1分; 每项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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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文明 施工、农民工工 资保证措施、工 程资料 |
3 |
1.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2分; 2.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合理得0.5分; 3.工程档案资料整理方案合理得0.5分; 每项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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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 a.技术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 b.表格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片内的文字不执行文字大小要求; c.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d.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彩色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 等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特殊标记。 注:评标委员会针对有效的投标文件,按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评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打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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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3分) |
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有一个得1.5分,最多得3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完)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注:资格审查中投标人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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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全省统一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